【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局长杨春杰《淮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问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09:44 字号:

近日,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淮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擘画淮北市“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和施工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局长杨春杰对《淮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全面擘画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表,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2021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我局认真研读上级文件内容,结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调研,提早谋划起草《淮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与市委党校签订课题研究协议,就《实施方案》结构、内容、逻辑、特色以及科学性、准确性进行深入探讨。

二、思路特点

一是对标对表,贯彻新的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体现到《实施方案》中。

二是明确方向,树立新的目标。紧扣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为推进淮北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如,我市确立了打造营商环境单项冠军’”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工作要求;确立了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改革方向;设置了争创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十四五目标。

三是总结经验,提出新的举措。借鉴吸收其他地区、部门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做法,结合淮北实际,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如,在监督考核方面,将行政调解、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纳入了考核;法治政府考核方面,增加了回头看的工作模式;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方面,细化了监督检查的举措。再如,在执法机制方面,围绕我市行刑衔接方面的不足,提出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在执法方式方面,结合新出台的《行政处罚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使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等等。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包括八大体系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第三部分是完善机制。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督察机制、考核机制、示范创建机制等内容。

《方案》紧扣“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为推进淮北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提出,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县(区)各部门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淮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