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6:23 字号: 大 中 小

任露雨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基层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您的提案紧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精准指出当前基层法治资源、协同机制、队伍能力、诉访衔接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提出的对策建议站位高、靶向准、操作性强,对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淮北、法治淮北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主办单位,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基层法治建设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基层法治供给持续下沉。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建成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维权需求。二是多元解纷体系不断完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诉调、警调、访调、行专调解联动机制;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1个,覆盖医疗、交通、劳动、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推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解纷方式有机衔接。三是基层法治队伍能力稳步提升。实施调解员能力提升工程和“十百千”培育计划,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立专业调解专家库;常态化开展法律政策、调解技能、新兴领域法律适用等专题培训,通过实战练兵、案例教学、技能比武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者履职能力。

二、下一步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提升联动效能。督促落实《淮北市诉调对接案件分流实施细则》和《简化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办法》,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调解协议实现快速审查确认,提升非诉解纷方式的权威性和吸引力;督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强化行专调委会建设,形成“纠纷内部解决、矛盾行业自处”的“自助式”纠纷处理模式;积极探索家事纠纷、邻里关系、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调解前置程序,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解纷途径。

(二)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实施“调解员能力提升计划”,构建系统化、精准化分级分类培训体系,重点加强法律政策、专业知识、现代调解技能培训,开展调解员大比武等实战化培训;邀请退休法官、检察官、资深调解员担任导师,发挥“银发力量”,开展“一对一”传帮带,让纠纷调解高质又高效;引导支持老干部、老专家等“五老”人员参与调解,提升调解工作专业性与权威性;加强调解卷宗整理指导,优化简化相关要求,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三)深化创新实践,拓展品牌影响。推动“一杯茶”调解法内涵式发展,深度挖掘“情理法融合”文化内核,结合心理咨询、法律援助、乡贤评议等服务,在全市培育一批“一杯茶”品牌调解室;制定政府性规章《“一杯茶”调解品牌使用保护管理办法》,成立商事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商事调解组织运行,推动形成商事调解与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抱团治理”。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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