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6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6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程序,不断提高政府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等规定,结合实际,淮北市司法局草拟了《2026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6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1日(共30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联系人: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 邵飞
联系方式:(一)传真:0561-3051010(首页请注明“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暂行办法建议”字样);
(二)书面邮寄:淮北市花园路5号淮北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邮编:2350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暂行办法建议”字样);
(三)联系电话:0561-3198672
可以在征集渠道中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邵飞;联系方式:0561-3198672。
附件:1.2026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
2.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6版)(征求意见稿)
淮北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3日
附件1
2026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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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送单位 |
拟制发文件名称 |
拟发文形式 |
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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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教育局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 |
淮政办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5〕11号) |
已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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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科技局 |
淮北市促进高层次科技团队培育发展创新创业实施方案 |
淮政办 |
《安徽省促进高层次科技团队培育发展创新创业实施方案》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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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农业农村局 |
淮北市艾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淮政办秘 |
2025年4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推进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汪华东书记在2025年12月17日调研艾草产业时强调,要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淮北艾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研究具体资金扶持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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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淮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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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下发淮北市“十五五”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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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规划办〔2025〕1号文件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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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卫生健康委 |
关于印发《淮北市“十五五”卫生健 康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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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已列入市级专项规划,需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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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市场监管局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
淮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
已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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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城市 管理局 |
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
淮政办 |
《淮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关于开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执行后评估工作的函》等有关规定 |
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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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淮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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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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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服务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6〕1号)、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
制定 |
附件2
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6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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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类别 |
事项 |
制定依据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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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 |
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淮北市委关于制定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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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淮北市贯彻落实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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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淮北市2026年秸秆禁烧工作试试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相关文件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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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 |
淮北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事业发展规划 |
《淮北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淮规划办〔2025〕1号)要求市住建局牵头编制淮北市“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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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S61淮北至永城高速公路淮北段、S04 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淮北段特许经营协议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第(五)条 |
市交通运输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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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 |
淮北市“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安徽省“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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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淮北市艾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2025年4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推进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汪华东书记在2025年12月17日调研艾草产业时强调,要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淮北艾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研究具体资金扶持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
市农业农村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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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 |
淮北市“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 |
《淮北市“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已列入市级专项规划,需以市政第二季度府名义印发实施。 |
市卫生健康委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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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 |
淮北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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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
市应急管理局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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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 |
淮北市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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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淮北市委关于制定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 规划的建议》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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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淮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淮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淮北市地震应急预案、淮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淮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淮北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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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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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 |
淮北市湿地保护规划 |
《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 |
市林业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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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淮北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第四季度 |
备注:1、事项类别包括:(1)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3)有关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4)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5)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时间安排应具体到某一季度,如“第一季度”。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