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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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风险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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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
5 |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低); |
1.对初审受理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初审流程图,明确初审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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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初审通过并予以转报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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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未严格履行复审职责造成迟报、漏报、误报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中); |
3.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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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擅自增设或变更复审转报程序和条件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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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初审转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高); |
5.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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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核准 |
4 |
1.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处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告知申请人有关的权利义务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决定的(中); |
1.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审核受理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及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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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决定的(中);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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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低);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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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高)。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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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5 |
1.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处理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变更、注销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告知申请人有关的权利义务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决定的(中); |
1.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审核受理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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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审核初审决定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审核初审决定的(中);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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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的执业行为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低);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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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擅自增设、变更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变更、换补发执业证书、注销登记程序或条件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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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高)。 |
5.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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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
5 |
1.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形式处理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告知申请人有关的权利义务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决定的(中); |
1.对律师执业审核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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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决定的(中);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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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律师的执业行为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低);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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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擅自增设、变更律师申请执业、变更、换补发执业证书、注销登记程序或条件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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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高)。 |
5.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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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公证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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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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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证法》及有关公证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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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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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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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干预公证员依法执业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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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依法及时处罚违法行为,影响公正秩序,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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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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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私自出具公证书的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公证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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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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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证法》及有关公证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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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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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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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干预公证员依法执业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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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依法及时处罚违法行为,影响公正秩序,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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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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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律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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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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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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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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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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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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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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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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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律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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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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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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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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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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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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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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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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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律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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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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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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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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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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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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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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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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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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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律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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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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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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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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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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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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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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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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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
7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律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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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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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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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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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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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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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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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律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律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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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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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及有关行政处罚规定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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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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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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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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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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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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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二十种行为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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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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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有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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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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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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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干预公证员依法执业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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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依法及时处罚违法行为,影响公正秩序,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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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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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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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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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十一种行为的处罚 |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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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及有关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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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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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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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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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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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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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司法鉴定行业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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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依法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处罚 |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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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有关司法鉴定行业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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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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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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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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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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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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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司法鉴定行业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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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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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有关司法鉴定行业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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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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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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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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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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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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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司法鉴定人超出登记执业类别执业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
8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低); |
1.对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司法鉴定行业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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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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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有关司法鉴定行业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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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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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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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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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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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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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注销 |
5 |
1.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形式处理律师执业或注销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告知申请人有关的权利义务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决定的(中); |
1.对律师执业审核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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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决定的(中);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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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律师的执业行为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低);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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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擅自增设、变更律师申请执业、变更、换补发执业证书、注销登记程序或条件的(低);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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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高)。 |
5.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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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法律援助审核 |
11 |
1.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低); |
1.对法律援助审核工作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法律援助审核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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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高);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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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高);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工作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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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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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案件的(低); |
5.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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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的(低); |
6.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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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经批准委托他人、延期或者终止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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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索取、收受受援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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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贪污、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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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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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因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或纠纷的(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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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核准 |
5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核准初审决定的(低); |
1.对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受理、审核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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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核准初审决定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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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擅自增设、变更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核准程序或条件的(低); |
3.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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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或当事人财产重大损失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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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干预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行为的(中); |
5.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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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 |
8 |
1.没有司法部规定的处理依据的(低); |
1.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流程图,明确考试违纪案件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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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处理种类、幅度的(低); |
2.定期对制度机制进行自查、评估,对出现制度缺失的情况及时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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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司法部规定的处理程序的(低); |
3.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考试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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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考务人员实施处理的(中); |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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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
5.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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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处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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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考务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实施处理,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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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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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公证员免职报审 |
3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报审决定的(低); |
1.对报审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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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报审决定的(低); |
2.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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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的(中); |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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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工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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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
3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报审决定的(低); |
1.对报审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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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报审决定的(低); |
2.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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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的(中); |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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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工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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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的异议审查 |
3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低); |
1.建立立案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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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低); |
2.规范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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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风险:久拖不决或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法律法规运用错误(高); |
3.执行内部监督制度;严格层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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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
3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报审决定的(低); |
1.对报审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
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 |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