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三大行动”为抓手,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政治铸魂行动”。举办政治轮训班,以“五个一”为抓手,对全市司法行政干警集中开展轮训。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政治轮训机制。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党的最新理论政策为内容,制作专题题库,进行一月一测。开展“能力提升行动”。
2.立项依据: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及局党组办公会议
3.实施主体:淮北市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3.1-2023.12
5.项目内容: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相关科室、单位设置及人员转隶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人员招录工作,及时充实法律专业人才。用好用活职务职级。鲜明树立重实绩重实干导向,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激发全局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开展“作风优化行动”。有效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考核体系,结合省厅、市委市政府最新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县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科学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程序,用好考核结果;重新修改完善,印发《市司法局机关制度汇编》。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局党组,配合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以强化制度执行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6.年度预算安排:326.0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指导全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严把行政复议人员入口关,确保行政复议专业队伍质量,做到“人案相适、人岗相适”,力争实现行政复议“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保障全市各行政管理领域案件专业办理。对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立案、审理、听证、监督、网上公开、档案管理等全要素、全流程规范,实行“开门受理、开门审理”。持续深化重点执法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提升行政执法合力,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重心向县级政府下移,协调推进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我局对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项目主要通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三个维度对该项目绩效进行评价,项目经济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达到百分之百,则评判该项目项目绩效达到预期,并根据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益情况,以及绩效实际结果进行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制,专人负责,切实加强了对项目的管理。二是制定了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的实施时间、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等内容。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切实加强了项目的资金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建设效果。四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等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预算指标执行过程不交叉,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专项立项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分配合理,能够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
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现象。
资金使用合理,无截留、挪用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预期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过程根据相关制度制定,符合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拨付及时,重大变更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达到预期。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情况达到预期。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一经批复,要认真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人,确定项目实施期间,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同时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的控制管理,确保资金对应绩效目标执行,强化项目推进过程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等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预算指标执行过程不交叉,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六、有关建议
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确保项目具有可操作性,醒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发挥最大效益。强化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环节指标使用实现前后对应,为单位进行绩效目标控制管理提供基础保障,提高单位项目支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1.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清单(见附表 4-1)
2.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清单(见附表4-2)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项目绩效评价评分情况表
(见附表4-3)
附表4-1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清单
序号 |
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备注 |
(一) |
总体目标任务:(用文字定性或定量表述总体情况)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1 |
制定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数>=1 |
制定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数>=1 |
|
2 |
市局开展装备财务检查 |
市局开展装备财务检查 |
|
3 |
培训合格率>=95% |
培训合格率>=95% |
|
4 |
业务(案件)办理及时性 |
业务(案件)办理及时性 |
|
(二) |
年度绩效目标:(用文字定性或定量表述年度情况)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
1 |
制定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数>=1 |
制定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数>=1 |
|
2 |
市局开展装备财务检查 |
市局开展装备财务检查 |
|
3 |
培训合格率>=95% |
培训合格率>=95% |
|
4 |
业务(案件)办理及时性 |
业务(案件)办理及时性 |
|
附表4-2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责任部门(单位) |
问题描述 |
整改建议 |
备注 |
项目决策存在的问题 |
1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包括项目立项、绩 |
2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效目标设定、预算编 |
|||||
制和资金分配等) |
|||||
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
1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包括资金到位情况 |
2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预算执行情况和资 |
|||||
金使用合规性等) |
|||||
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
1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包括项目过程管控 |
2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监督问效、制度建 |
|||||
… |
|
|
|
|
|
设及执行情况等) |
|||||
项目产出存在的问题 |
1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包括产出数量、产 |
2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出质量、产出时效、 |
|||||
产出成本等) |
|||||
项目效益存在的问题 |
1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包括经济效益、社 |
2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
|||||
和满意度等) |
|||||
其他问题 |
1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2 |
淮北市司法局 |
无 |
无 |
|
附表4-3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项目绩效评价评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情况 |
得分 |
扣分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制定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数>=1 |
20 |
达到预期目标 |
20 |
|
2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市局开展装备财务检查 |
20 |
达到预期目标 |
20 |
|
3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业务(案件)办理及时性 |
10 |
达到预期目标 |
10 |
|
4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不大于预算 |
10 |
达到预期目标 |
10 |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司法公正 |
20 |
达到预期目标 |
20 |
|
6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群众的积极影响程度较高 |
10 |
达到预期目标 |
10 |
|
7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 |
10 |
达到预期目标 |
10 |
|
合计 |
100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