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13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牛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及时纠错整改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宝贵建议。现答复如下:
淮北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130号提案“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及时纠错整改机制的建议”中提到2021年2022年,我市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居高不下,且上诉维持率高,改判性低。据此提出两点建议:1.加强协调力度,推动实质性化解。2.建立评估机制,减少不必要上诉。针对提案问题及建议,市司法局所做举措及成效如下:
一、出台化解意见,统筹协调,降低诉讼败诉率。2023年9月19日,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淮法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达到35%以上,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下降15%,行政诉讼败诉率下降至10%以下;明确化解范围、化解程序、责任主体等,将“全过程调解”贯穿行政案件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推动、社会协同、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行政争议化解大格局,推动行政应诉和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在小、在萌芽状态。
二、成立调解中心,多方参与,提高案件调解率。设立了淮北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淮北市行政争议(濉溪法院)调解中心,整合各方资源,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平等的交流沟通平台,“一站式”解决纠纷,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的比例。推动建立行政审判宣教(濉溪)中心,围绕“一个案件胜过一沓文件”的理念,打造依法行政宣传推广基地、现场教学基地、学术交流基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制定追究办法,强化责任,督促整改纠错。制定《淮北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追责原则,规定了不予追究、从轻或减轻等情形,解决了行政机关人员自我纠错被追责的后顾之忧,促使其主动化解争议。分管副市长等领导先后6次主持召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参加的系列行政案件协调会、办公会,通过现场办公等方式,督导行政争议化解。2023年,协调调度的145件的案件,已结案103件。其中,调解结案60件,调解率58.25%;维持或驳回起诉28件,占比27.19%;责令履行或者赔偿15件,纠错率14.56%,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
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516件,纠错61件,纠错率11.82%,较2022年同期下降20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纠错率14.83%,低3个百分点;全省第八名,较去年提升八个位次。
下一步,淮北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并坚持行政应诉工作成效,持续深入实施《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淮北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发挥淮北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效能,进一步提高调解率,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筑牢坚强法治保障。
淮北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