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开展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试点督导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18 08:40 字号:

    为调研我市关于健全完善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试点文件印发以来的进展情况,近日,结合主题教育“四下基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月带队先后赴一县三区督导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试点工作。

    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选取濉溪县百善镇、相山区东街道、杜集区高岳街道和烈山区古饶镇作为此次督导点,通过查看相关工作资料,与镇(街道)政法委员、司法所长开展座谈,全面了解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试点在基层的具体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县(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与。

     督导组指出,健全完善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是进一步加强党对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的改革举措,也是着力解决当前基层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必要途径,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坚持各司其职,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镇(街道)党(工)委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司法所要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协同推进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研判,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有序压茬推进。要坚持交流互通,学习借鉴省内外关于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县区间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大胆创新,共同推进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出实招、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