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5:03 字号: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淮北市司法局编制而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司法局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5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053672)

    一、总体情况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严密规范。在市委、市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点公开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方面的信息。2022年,市司法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2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类信息53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6条;机构领导及机构设置类信息43条;财政资金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45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0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0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39条;招标采购类信息18条;新闻发布及政策解读类信息20条;监督保障类信息19条;其他类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事项1项回复1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基础目完善信息公开网上意见征集和采纳、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规划计划等栏目信息完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更新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合格合规、高质高效。提升人员素质能力,组织专题培训,规范信息上传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注重互动沟通平台。以门户网站、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等为网上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丰富互动交流栏目,公开解答网友在线咨询提问。完善互动交流、民意征集等沟通交流平台。大力推广“淮北普法”抖音号、“法韵淮北”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普法,突出新媒体应用宣传,做好法治宣传和最新政策解释。

(五)监督保障

加强制度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群众监督。积极运用多种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进行考核。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淮北市司法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行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政务公开工作较2021年有了一定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政务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意见征集采纳反馈情况发布较少,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解读形式仍不丰富,方式方法不够新颖;三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局机关业务科室政务公开意识需要提升,相关权力运行情况的更新需要加强时效性。

    针对新一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制定计划和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各领域要求,全局工作在制定决策、执行、服务各个方面强化公开意识,丰富意见征集活动,健全主要业务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机制。

    (二)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主体,统筹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强化政民互动,做好咨询反馈。加强网上信息时效性,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多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各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和业务水平。

    (四)优化互联网网站。科学规划网站的栏目组织、内容展示,优化页面设计,完善信息检索等便民功能,逐步完善信息分类服务。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促进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淮北市司法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