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局长杨春杰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是一部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从2022年1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了。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这是全国人大颁布的首部关于法律援助的法律,也是首次在法律的层面上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立法。
此次立法相较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在法律援助实施主体、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法律援助监管力度等方面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增加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可以利用自身资金和优势,依法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实施主体的增加,表明国家鼓励、支持更多机构和组织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在吸纳《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基础上,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一是将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也纳入援助范围。二是增加了确认劳动关系、请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事项。法律援助范围的扩大,意味着会有更多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帮助。
在经济困难状况层面在服务方式上增加了确定途径。过去,法律援助机构一般是依据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来确定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现在,除了乡镇街道的证明外,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还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者申请人诚信承诺的方式来确定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是一部既有高度又有温度的法律。它的颁布是打造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它的实施将促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发展。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宣讲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织密司法为民保障网,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经济困难群体实施法律帮助的政策,也是对困难群众获得公平法律保障的兜底政策。也就是困难群体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打官司,由国家出钱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律师代理等服务。可以通俗一点说,法律援助就是法律低保、民生工程。
同时申请法律援助也是有条件的,我们申请需要同时满足经济困难和申请事项在法律援助范围内。目前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已经实现全覆盖,涉及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民事案件在前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扩大范围时对申请事项也做了简单介绍,大家可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行具体详细的了解。在经济困难标准上,如果是低保户、在校学生、军人军属、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以及农民工讨薪,则不需要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可以直接申请援助。
关于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群众可以就近到市法援中心和县区法援中心申请,由受理的法援中心指派律师办理案件,受援人也可以点援,即指定某位律师为自己打官司。如果生活中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12348安徽法网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也可以到法援中心现场咨询值班律师。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立足服务困难群众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为筑牢城乡困难群众维权保障网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是创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市司法局组织全市法援机构创新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评议工作。群众到法援中心服务大厅咨询问题或申请援助后,可通过写表格的方式,对法律援助和律师的工作进行测评。对援助工作表示不满意的,法援中心将回访当事人核实情况,以责任倒逼机制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与办案质量双提升。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生命线,将案件质量与案件补贴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使得案件质量显著提升,赢得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信任和认可。
三是努力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组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系列活动,通过推出“掌上”服务、提前介入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便民举措,打造农民工、残疾人等法律援助维权品牌。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送法进园区、工地、社区等方式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只有认真落实民生工程要求,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强保障”工作措施,才能为全市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撑起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伞”。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围绕省司法厅和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要求,坚持高品质为民服务理念,通过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供给等举措,全力推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稳步实施,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法治中国、促进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