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关于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朱溟代表:
您在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精心谋划,认真调研。通过走访调查、座谈研讨、查阅学习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工作者队伍的职责、服务方式、服务范围等进行研究论证。明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服务以下几个方面:1.不良行为干预服务。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学校等场域中,对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的心理素质培养、行为规范养成、青春期教育、关系调适、认知能力提升等服务,旨在协助未成年人加强与家庭、朋辈、学校、社区的联结,促进个体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实现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改变。2.严重不良行为矫治教育服务。社会工作者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转入转出评估、行为矫治、法律教育、亲职教育等专业服务,旨在改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提升法律意识,完善社会支持网络,避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3.合适成年人服务。社会工作者在法定情形下担任合适成年人,开展监督、沟通、抚慰、教育、见证等专业服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合适成年人服务适用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的询问或讯问等诉讼活动。4.社会调查服务。社会工作者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体因素、社会群体因素及二者之间的互动状态进行调查了解、综合分析的专业服务。5.帮教服务。社会工作者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委托,围绕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开展的法律教育、认知调整、行为矫治、生命教育、职业规划等专业服务,旨在协助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提升法律意识、自控力与社会适应能力,获得必要的社会支持,避免重新犯罪。6.被害人救助服务。社会工作者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开展的危机干预、创伤疗愈、资源链接等综合服务,以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权益,降低再次受到侵害的风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早恢复社会功能。7.家事案件观护服务。社会工作者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在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家庭状况、生活环境、亲子互动状态等内容进行调查了解,参与案件调查、庭审,并在案件审结后,跟踪考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情况,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是发布公告,广泛宣传。8月10日在市司法局官网、法韵淮北公众号发布《关于招募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公告》,在全市范围内招募100名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会工作者,招募包括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治疗、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反家庭暴力共5个方向。《公告》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会工作者的职责、服务内容、报名条件、报名方式等信息,被多个新媒体平台转载宣传,激发了群众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热情,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报名,提高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
三是发挥特长,组建队伍。8月25日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初步形成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会工作者人才库。此次报名,最终招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工作者97人,包括法律咨询9人、心理咨询11人、法治宣传36人、家庭教育指导30人、反家庭暴力14人。其中,35周岁以下73人,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志愿者工作经历、教育工作者、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相关专业背景28人,队伍整体呈现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为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社工+矫正”“社工+安置帮教”“社工+检察”“社工+法院”等多种模式落地,充分发挥司法社会工作者宣传、调解、服务的作用,破解基层司法机构人员少、专业性薄弱的困局,打通社区法治的“最后一公里”。出台《淮北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工作者选任管理规定》。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着重做好专业人才培训,定期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鼓励现有人员积极考取社工师、助理社工师等专业资格。探索建立健全薪酬保障长效机制,积极将与相关部门协调,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等方式为司法社工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和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淮北市司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