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5:56 字号:

市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实施部门

依据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以及需要由市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及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报批涉外及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有关公证事务。

(八)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公证、律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调研、信访、文秘、会议、机要、应急、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

办公室

淮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徐敬操

0561-3053672

办公地址:

淮北市花园路5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2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县(市)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法治调研和督察科

姜萌萌

0561-3020380

3

负责全市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评估,承办市政府规章上报备案,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汇编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

立法科

尹晓蕊

0561-3198676

4

承担本部门和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需要又市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办理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以及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合法性审查科

邵飞

0561-3198672

5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年检。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赵晓红

0561-3198678

6

指导、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王文圣

 

0561-3028497

 

7

 

负责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行政应诉应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

席前进

0561-3198690

8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杨永照

0561-3027931

9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尹建新

0561-3022531

10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级法律顾问资源库的管理和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本局公职律师管理工作。

律师工作科(行政许可科)

李勇

0561-3022539

11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李蕙瑜

0561-3053671

12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负责公证、律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人事教育科

赵蒙蒙

0561-3029403

13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

刘泽超

0561-3028497

 

单位负责人:杨春杰

办公地址:  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5号

办公电话:  0561-3899316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邮政编码: 235000

邮    箱: hbs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