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责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0:33 字号:
淮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责  
1 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办特许律师执业相关工作。承办涉港澳台律师工作相关事务。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监督方式
联系电话:0561-3027254
邮箱:hbssfj@163.com
2 公共法律服务科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及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 监督方式
联系电话:0561-3053671
邮箱:hbssfj@163.com 
3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等工作。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统筹“减证便民”相关工作 监督方式
联系电话:0561-3198678
邮箱:hbssfj@163.com 
4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监督方式
联系电话:0561-3198690
邮箱:hbs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