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26 10:02 字号:


各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司法局对我省行政裁决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省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

现将该清单予以印发,请各市在此基础上,抓紧梳理公布本地区的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适时将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省司法厅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公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事项调整情况,及时对省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进行调整。

请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办、国办《意见》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行行政裁决工作,积极履行裁决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行政裁决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各地和省直相关部门落实行政裁决工作的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司法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琴,0551-65982140

 

附件:省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二批)

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