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号建议的答复
金华代表:
您在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第5号),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32号)、《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努力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向全领域全过程拓展。主要成效有: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广“一杯茶”调解等有效做法,构建了多层次、多领域、全覆盖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建成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四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65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7个,调解工作室 9个;二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吸收退伍军人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吸纳“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工作力量。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3038余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18名,专职调解员占到7.17%,调解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三是深化诉调、公调、访调对接,在市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和法庭以及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推进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市、县(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积极推进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市、县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道)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室实现全覆盖;四是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在全省探索首建立家“百姓说事点”、围绕“三重一创”建立专项工程调解室、创新开展调解夜话活动、建立人民调解日制度、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在全省建立第一个保险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6月上中旬,由依法治市办、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对各县区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及《淮北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暂行办法》进行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老看,二个文件得到基本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得到提高。
二是推进落实《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县区司法局、各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案件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市、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全部建成,市本级人民调解中心将于近期投入使用,县区本级人民调解中心均已投入使用。
四是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运行情况调研评估。6月下旬至7月上旬,采取实地调研与书面调研方式,对全市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起草《关于规范加强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就新时代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提出要求;筹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查找不足,部署重点任务(会议将于7月下旬召开)。
五是组织开展“维护和谐稳定 喜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5月21日印发《“维护和谐稳定 喜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上半年共调解案件7349件,调解成功7299件,成功率99.3%
六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指导县区司法局开展第三批人民调解员遴选培育工作,持续对第一批、第二批入选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能等培训,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引导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强思想、学技能、善调解。上半年,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6次。组织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评选出2020年“十大优秀人民调解员”。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创新构建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模式。对近些年来我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总结,在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矛盾纠纷化解有关法律、文件基础上以及我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纠纷化解工作向前端、后端延伸,形成“前期预警研判、中期应对处置、后期反馈修复”的全周期管理机制。引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服务我市“双招双引”工作,探索建立“产业链+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联盟,全力服务“五群十链”产业发展。
二是持续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认真抓好《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的意见》的落实,重点围绕强化基层建设提升人民调解组织战斗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水平,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治理水平,强化排查化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制度建设。立足我市矛盾纠纷化解现状,认真总结提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果,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研究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瓶颈困难,进一步明确规范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界定、纠纷解决资源配置、工作机制和程序设置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充分吸纳其他省市工作经验,重点围绕用于纠纷解决的公共资源和权力的合理规划及分配,确定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性质、法律地位、管辖权限、人员构成和功能,确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宏观发展战略、制度建构和基本原则,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四是开展党建引领下大调解格局构建与推进调研。联合市委党校组织课题组,认真开展党建引领下大调解格局构建与推进调研研究,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五是强化科技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支撑。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推广运用“安徽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人民调解模块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实时采集、案件情况动态管理、调解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以科技支撑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效。
六是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认真做好督导、指导及评估验收工作。按照“分级培训、县区为主”方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方法,采取集中授课、案例点评、旁听庭审、观摩学习等方式,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
2021年7月15日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 淮北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3022531 1895618972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民桥)工委
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