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总结
2019年,市司法局共承办市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提案2件,主要涉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法治宣传助力精准扶贫、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所有人大建议和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实现两个“百分百”和“四个满意”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的内部运行机制
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我局始终注重从系统实际出发,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办理程序,提高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建立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督办协调、相关部门处室按职责具体承办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把好政策关、质量关、文字关,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每次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交办会召开后,及时向省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会议主要精神和相关要求,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建议。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建议提案分办会议,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及办结时限。各承办单位也都注重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三是及时催办督办。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由局办公室对所有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进行督办,跟踪了解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督促承办部门、处室主动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沟通联系,同时积极协调协办单位,为建议和提案办理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确保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每项建议、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四是严把审核关口。各承办部门、科室的答复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后,由办公室审核并汇总呈局主要领导审核答复。对于一些问题复杂、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要求承办部门、科室负责同志亲自参与组织办理。
二、注重沟通协调,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厅局以及市人大、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提高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的质量与效率。一是加强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坚持把文字答复与电话沟通、座谈交流、上门走访、出差顺访、联合调研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办理建议和提案前主动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把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或提案的意图了解清楚,做到答复有的放矢;办理过程中,设法与代表和委员深入交流、谋求共识;在答复后,继续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跟踪听取和收集反馈意见,发挥好答复之后建议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强同有关市局的沟通协商。建议办理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强,一个建议往往涉及几个市局的工作,需要各单位通力合作,协同办理。对于主办的建议,在办理前会积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于协办的建议,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将答复意见反馈主办单位。办理过程中认真负责提出我们的意见,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努力使形成的答复意见全面、准确、科学。答复后继续与各相关部门保持联系,统筹考虑建议涉及的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政策的完善。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部门的沟通协商。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参与市人大、市政协组织开展的各类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活动,了解最新要求,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强化质量意识,凸显建议办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分析研究每件建议和提案,较好解决了一些代表和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一是做好分类处理。但凡代表、委员所提问题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予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组织解决;对于符合发展要求、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则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注重采纳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的建议意见,在政策制定及工作中予以吸收。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办理建议和提案过程中,注重到一线调查了解,全面掌握建议和提案所反映的真实情况,抓住问题的实质,找到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有效避免了文来文往、主观臆断、应付敷衍。三是注重总结提高。总结经验是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的重要环节。每个建议或提案办理结束,我们都认真地进行总结,多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实践也因此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对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在以往的制度和规定中充实进新的内容,使之逐步完善配套,使以后的办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四、加强成果运用,促进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
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提案建议采纳落实的成果运用,认真分析建议和提案的可行性,及时将代表建议和提案建议运用到工作中去。一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根据人大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结多元化解机制。我局一是努力构建以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以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1+4+N”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二是落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具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要求,指导濉溪、相山、杜集采取招聘转业退伍军人,烈山采取招聘专职人员方式加强行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三是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评析、旁听陪审、实训演练、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调解员教育培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政策和调解方法技能的学习,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能力;四是加强行业调解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市医调委、市信调委的业务监管力度,联合市公安局优化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组织,开展“警民联调”工作督查;五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工作机制、调解人员、经费保障等进行协商,推动建成县区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诉调对接平台。二是法治宣传助力精准扶贫方面。根据委员提案建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把普法有机融入到农村法治创建活动中,升级改造普法阵地,大力开展村民自治普法宣传,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工作机制。同时,我局将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投入,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培育“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农村“法治家庭示范户”建设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等。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宣传员队伍建设,强化普法讲师团、农村法治宣传志愿者、法治文艺宣传队伍等。三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根据委员提案建议,我局积极搭建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平台,与有关部门协商,进一步加大我市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力度;理顺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参加电台“法在身边”直播栏目,健全完善了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组建律师接访人才库,积极参与市县区各级领导接访工作以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建“律心”公益法律服务团,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经费保障,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大幅度提高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聘任法律顾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