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初审

浏览次数: 作者:李勇 发布时间:2008-03-18 00:00 字号:
申报材料目录:(一)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二)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三)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四)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五)开办资金证明;(六)办公场所证明;(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办理程序:(一)拟设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请;(二)市司法局审查;(三)省司法厅审核,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设立的决定。
《公证法》第九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安徽省公证条例》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