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 发布时间:2020-01-20 09:16 字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及省、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36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021701,邮箱hbsfj@163.com.

一、  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办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淮北市司法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512条,其中“政策法规”38条,“规划计划”2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9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7条,“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11条,“财政资金”21条,“应急管理”14条,“精准脱贫”2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7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28条,“招标采购”9条,“新闻发布”18条,“政策解读”32条,“回应关切”27条,“监督保障”81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条,共接收和办理市民热线、市长热线、在线留言共3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获取、公开、存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网上互动功能。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强化网站维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设在本机关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及实际需要实时调整门户网站栏目。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2019年安全检测评估2次均未发现问题。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目录调整工作。完善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沟通交流平台,做好在线咨询、在线投诉、在线建议等,公开解答网友在线咨询提问。

)监督保障。

)组织领导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总结。(二)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题学习会,充分认识新条例的实施对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具体要求。先后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政务公开培训会等会议,强化督促推进。积极派员参加省司法厅、市政务公开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科室干部年度业务工作的依据之一。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社会评议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19年,我局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4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淮北市司法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行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政务公开工作较2018年有了一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五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意见征集采纳反馈情况发布较少,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解读形式不丰富,方式方法没有创新;三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局机关业务科室政务公开意识需要提升,相关权力运行情况的更新需要加强时效性。

针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计划和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五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明确“五公开”各领域要求,全局工作在制定决策、执行、服务各个方面强化公开意识,丰富意见征集活动,健全机制。

(二)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主体,统筹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强化政民互动,做好咨询反馈。加强网上信息时效性,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创新政策解读形式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各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和业务水平。

(四)优化互联网网站。科学规划网站的栏目组织、内容展示,优化页面设计,完善信息检索等便民功能,逐步完善信息分类服务。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促进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淮北市司法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淮北市司法局                                     

                   202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