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举办单位: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报送时间: 2025 年 3 月 27 日
普法对象: 广大消费者
普法活动形式: 普法活动
普法活动日期: 2025 年 3 月 15 日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文亨
审稿:(实名,逐级) 王文亨 张杨 黎文彬
检索主题词: 法治宣传 教育 送法进商会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法治宣传、宪法宣传、教育、普法、主题、活动、案例)
案例报送单位: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 235000
电话: 3079612
二、案例正文采集
【活动概况】
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干警深入社区、商圈、企业一线,开展以“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互动问答等形式,为消费者送上实用“法治礼包”。
【重点宣传内容】
活动现场,在淮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文彬的带领下,民一庭干警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注的网购纠纷、预付卡陷阱、产品质量维权等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文,并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揭露消费陷阱,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针对老年群体防诈意识薄弱的特点,干警们现场讲解负面典型案例,提醒老年人警惕“温情营销”,守好养老钱。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对经营者在广告宣传、合同履行、售后服务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呼吁企业诚信经营,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
【活动特点和效果】
法治是优化消费环境的坚实保障。淮北中院将以“3·15”普法活动为契机,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直播间等方式,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为激发淮北的消费市场活力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