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熊孩子放烟花“闯祸” 法院调解巧化三案纠纷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 刑事案件
案例报送时间: 2025 年 2 月 12 日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淮北市人民法院 李森
审稿:(实名,逐级) 李森 任晓东 王天江
检索主题词: 以案释法 普法 案例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以案释法、普法、案例、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案例报送单位: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 235000
电话: 3079612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23年底,淮北市相山区某民房因燃放烟花引发火灾,导致经济损失3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现场7名燃放烟花的孩子均摊责任。但燃放“仙女棒”“小西炮”的5名孩子家长不服上诉:“放‘加特林’的冲击力大、飞得远,凭啥和我们责任一样?”
二审中,法官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燃放“加特林”的两孩子喷射烟花范围广、火势猛,更易引燃远处可燃物;而其他孩子燃放的小型烟花危险性较低。结合消防鉴定结论,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向各方解释说:“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关联性、危险性差异是责任划分的关键。同样是燃放,风险不同,责任也应区别对待。”
【调查与处理】
经法官多次沟通,燃放“加特林”的家长虽未上诉,但认可“多担责更公平”;放小烟花的家长也放下心结。最终,各方达成调解:两名燃放加特林孩子的监护人各担责16.67%,赔偿5000元;其余5方家长各担责13.33%,赔偿4000元。调解协议还明确,另两起正在审理的因同一起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各方参照此比例赔偿,实现“一案解三纷”。
【法律分析】
庭审后各方签署调解协议,7方家长现场转账付清3万元赔偿款。“法官把道理讲透了,我们服气!”一名家长感慨。
从“均摊责任”到“比例分担”,淮北中院法官以证据说话、用情理沟通,既捍卫了公平,又抚平了家长心结,为类案处理提供了生动范本。
【典型意义】
放烟花虽然开心,但安全千万不能忘!要是因为放烟花不小心引发事故,那可要承担赔偿责任。家长们更得看好自家孩子,别让一时的欢乐变成长久的烦恼。法院呼吁公众文明燃放,平平安安享受快乐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