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多方发力 共同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和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烈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校园安全防范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公安、教育、司法行政等多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护校园安全底线,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
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我区公安、教育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人大常委会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列入主任会议议题,监司工委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目的、对象、方式、内容,确定责任人。
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带领监司工委成员,先后到司法局、辖区学校、公安分局调研校园法治、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全区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开展校园安保人员培训。为提高教育系统保安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切实保障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8月24日上午,全区教育系统专职安保人员培训会议在区科创大厦二楼会议室举行,为各学校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专职安保人员进行安保器材使用方法和防暴技能、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现场演练、校园安保业务培训。
创新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烈山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的通知》《关于调整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通知》,确定了89名烈山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名单。其中其中政法单位68人,做到了所有中小学全覆盖;另外我市21名执业律师经过自愿报名、审核,加入到法治副校长队伍,有力增强了法治副校长队伍。8月25日,烈山区召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为法治副校长代表颁发聘书,并安排部署送法进校园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