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网站安全应急预案
为规范淮北市司法局网站应急处理的程序和内容,提高政府部门网站运行管理的应急处理能力,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应急机制,确保政府部门网站及网站群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淮北市司法局网站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淮北市司法局网站应急处理应坚持“积极预防、严格控制、防控并重”的原则。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网站运行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到位。
二、突发应急事件分类
1.淮北市司法局网站持续一个小时以上无法访问;
2.淮北市司法局网站服务器控制权限被恶意接管;
3.淮北市司法局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
4.淮北市司法局网站硬件设备被人为破坏;
5.其它紧急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司法局成立网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光辉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李光辉(电话:3040306)
副 组 长:郑大跃(电话:3053672)
网站管理员:任凌云(电话:3021701)
信息审核员:赵蒙蒙(电话:3029403)
张 森(电话:3027931)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工作,全面负责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处置。
四、应急处置
(一)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审核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每天早、中、晚三次。
2.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信息审核员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具体负责的信息审核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作好必要的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应立即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
5.经会商后,将有关情况向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汇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值班人员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通报情况。
2.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应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对受攻击情况进行了解分析记录后,及时向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4.经会商后,如认为情况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三)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2.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进行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3.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楚该病毒,应立即向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报告。
4.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在接到通报后,应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
5.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厂商研究解决。
6.经会商后,认为情况极为严重,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7.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应立即告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四)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3.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负责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4.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检查日志等资料,确认攻击来源。
5.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认为情况极为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五)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局域网中断后,网络安全及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2.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3.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更换设备,并调试畅通。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试畅通。如遇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厂商请求支援。
(六)发生自然灾害后的紧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导致设备损坏,由灾害发生单位向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请求支援。
2.接到有关单位的支援请求后,应在2小时内派遣人员携带有关设备赶到现场。
3.到达现场后,寻找安全可靠的地点,重新构建新的系统和网络,并将相关数据予以恢复。
4.经测试符合要求后,技术人员才能撤离。
(七)工作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做好AB岗,确保一项工作有两人能操作。
2.一旦发生关键人员不在岗的情况,首先应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3.经值班领导批准后,由B岗人员上岗操作。
五、应急行动的基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应急行动启动后,指挥组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各组工作开展情况应定时向指挥组汇报(汇报时间间隔由指挥组根据紧急事件具体情况确定)。
(二)请示汇报制度
应急程序实施期间,各组在坚持值班、定时汇报的前提下,遇有重大情况和自身不能处理的事项应随时汇报。
(三)演练制度
为保证应急行动的能力,应定期组织应急行动演练,日常情况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行动的综合演练,遇有可预见的应急情况,应在事前组织演练,以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检验物资器材的完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