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 【颁布时间】2024-9-2
- 【标题】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 【发文号】
- 【失效时间】
-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 【法规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084968/index.html
- 【法规全文】
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4号(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公告〔2024〕114号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