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申请人李某真不服濉溪县人民政府补偿安置行为提出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5时。
二、听证地点:淮北市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听证室(淮北市花园路5号)。
三、当事人:申请人李某真,被申请人濉溪县人民政府。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旁听的人员请提前1日电话预约,同时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因场地限制,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听证期间须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等。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3198350)
淮北市司法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