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
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淮北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范围:全市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村(社区)等。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较强;
(二)负责人热心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或聘有法律顾问,或具有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五)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没有失信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每届期限为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在任期内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内容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工作内容:
(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提供涉及本企业(行业)或者本地区行政执法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企业(行业)或者本地区的执行情况;
(三)反映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四)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协助提供基层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
(五)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六)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活动;
(七)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六、报名方式
(一)县区推荐。请县(区)司法局推荐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村(社区)等各1个。
(二)单位自荐。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通过自荐方式下载填写《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将申报表(WORD版和PDF扫描件)发送至淮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邮箱,也可将填好的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淮北市司法局。
七、审查、公示和聘用
市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查,择优确定拟建立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被选聘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单位,明确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1—3198678
电子邮箱:hbssfjjyk@163.com
邮寄地址: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5号(邮编:235000)
附件: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
淮北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