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召开政府立法协商专题会
近日,市司法局、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召开《淮北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协商专题会,专门听取相关领域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协委员广泛参与、献智献策,有效提升政府立法质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去年10月,市司法局和市政协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淮北市政府立法协商工作办法》,在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审查、立法后评估等过程中,就具体立法内容、立法实施效果等,加强与政协委员、各界群众的互动沟通,充分发挥政协以及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此次政府立法协商专题会是市司法局与市政协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后的首次重要立法协商实践。
专题会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充分讨论,从宏观角度阐述了再生水利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再生水利用立法工作的必要性;从微观角度,讨论了如何更加紧密结合我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现状,以及有关市场经营主体的实际需要;从立法技术的角度,指出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或者建议改进的内容。
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源在主持专题会时表示,加强政府立法协商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各位委员的发言,非常的诚挚,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拓宽了思路,对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起草单位,认真研究吸纳会议成果,推动立法协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