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探索构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新模式
12月1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淮北市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重塑重构市直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实行统一聘请、统一使用、统一考核的新管理模式。
严格选聘,确保法律顾问队伍质量。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健全外聘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共用机制,明确分别或者联合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严把外聘法律顾问的政治关、业务关、品行关,明确法律顾问的聘请标准和条件,切实提高法律顾问综合素质。
规范使用,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效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定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事项范围和要求,保障法律顾问获得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能及时有效参与决策、发挥作用;探索建立“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
精细管理,构建法律顾问考评体系。完善考核,对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务的次数质效、服务态度、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工作能力等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经费核算主要依据;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政治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管理办法》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使用质效,提高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从全面‘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为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淮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