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在全国首届“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
研讨会上,淮北市司法局局长杨春杰围绕“行政复议文书的规范化及高质量”作交流发言,并就优秀复议文书阐述了见解。一是行政复议优秀文书是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的“名片”。行政复议优秀文书是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的直接体现。高质量的文书能够充分展示行政复议机关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通过评选优秀文书,可以激励行政复议人员更加注重文书的规范性和说理性,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在思想观念、队伍能力和工作体系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二是行政复议优秀文书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结晶”。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仅是提升行政争议解决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调处的关键环节。建立统一的受理标准和裁决规则,释法明理,提升透明度,减少裁量权滥用的可能性,使相对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更容易接受复议结果,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建立行政复议文书三审一校制度,及时发现和改正行政复议文书中的错误,从而减少纰漏,确保行政复议文书的质量和准确性。积极运用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举措,促进行政复议人员正确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使全体行政复议人员成为熟知善用行政复议的行家里手,有效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三是行政复议优秀文书彰显了行政复议的“温度”。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皖北一杯茶、皖中六尺巷、皖南退一步想”调解理念,妥善处理有关方面的利益关系,疏化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探索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审理方式,将行政争议有效地化解在行政复议“案前、案中、案后”阶段,力争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在制作复议决定书时,不仅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观点,而且通过阐述行政复议机关查明的主要事实和证据,详细阐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出的意见,明确表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着眼点、证据和法律依据,形成让行政复议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公开透明的行政复议结果,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案例教材,为引导申请人信法守法,促进被申请人依法行政,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起到积极作用。
研讨会上,司法部复议应诉局与中国法学会联合发布了全国行政复议优秀文书,淮北市司法局撰写报送的“某饭店不服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案”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荣获一等奖,该等次奖项全国仅有5篇获评,是我省唯一一篇获得该等次奖项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