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实施方案 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近日,淮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出台《淮北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理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等16个方面进行部署,制定45项具体措施,为全面推进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指明方向和路径。
《方案》指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要求,要明确协调监督工作职责,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要明确协调监督具体内容,围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法规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强化工作保障等4项主要任务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要严格履行协调监督职能,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抓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落细《淮北市入企检查备案制度(试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要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结果,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用好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平台。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实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