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2013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12-04 00:00 字号: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淮北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促进了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明确教育引导。局党组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继英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分别负责协调各科室做好具体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二是加强责任分解。制定了《淮北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责任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内容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加强教育引导。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有关依法行政、政风建设、行风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上级的要求和自身的职责,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突出公开重点,做好标准化建设年各项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淮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淮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标准化实施年”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制度,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自觉性。

    在实际公开工作中,我们突出工作实际,注重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的“热点”问题作为主要内容。一是突出业务工作向社会公开。公开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服务指南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相关事项以及我局日常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律师法》、《公证法》等专门法律法规,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办理程序等进行了网上公开。二是突出人事、财务向机关内部公开。公开本局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和运行过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其它重要事项。在公开的时间上,以不影响办事、决策为原则,按工作性质和时效分为定期公开、阶段公开和适时公开,力求做到全面、具体、真实、准确。

    三、突出多样化,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求真务实、便民利民、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我们在公开形式的多渠道、多样化上下功夫。一是开展“12·4”、“江淮普法行”等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二是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时,局领导及各科室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帮助群众了解法规政策规定。三是在一楼楼梯口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部门职责等,方便群众办事与监督。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最大限度地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四是举办“弘扬法治精神.共筑精致淮北梦”专题报告会以及“法在身边”栏目等特色活动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很大效果。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多条。

  四、突出制度建设,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量化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和邀请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整个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三是建立公开投诉处理制度,结合民主评议机关活动,设立了意见箱,聘请了行风监督员,通过新闻媒体、民主评议网络、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系统性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基础,规范落实,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和制度,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听取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尤其是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