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司法所第一时间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
《社区矫正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增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了解。12月31日,东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第一时间学习《社区矫正法》。
活动中,司法所干警带领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原原本本地学习了《社区矫正法》文本。重点学习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方面的法律条款,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进一步加强对《刑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牢记服刑意识。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服从有关报告、会客、外出等监督管理规定,平安度过矫正期限,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会珍惜现有的监管环境,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尊法守法的公民。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服刑意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东山司法所 张毛敏)